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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技术标准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
杭标推办〔2014〕3号
关于对研制与采用先进技术标准项目进行
集中评审的通知
各区、县(市)市场监督管理局(质监局),各有关单位:
为切实推进杭州市技术标准战略实施,提高技术标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能, 实行研制与采用先进技术标准项目不同等级不同金额奖励,根据《杭州市技术标准奖励(资助)项目评审规则(试行)》(杭标推【2010】1号)的要求,决定对初审通过的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范围
1.标准制(修)订。
2.标准化组织引进。
二、评审时间、地点
时间:7月30日—8月15日。
地点:杭州东方假日宾馆六楼(德胜路2号)。
具体项目安排和开始时间见附件1。
三、参加人员
1.各项目申报单位有关负责人。
2.标准化评审专家(从市级标准化专家库中筛选)。
3.市局标准化处和杭州市标准化研究院有关工作人员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请各区、县(市)市场监督管理局(质监局)负责做好区域内有关项目申报单位的通知,并督促按时参加评审。
2.每家参评单位汇报和专家提问时间共约25分钟。一家单位汇报时,其他项目申报单位不参加。评审时,各项目申报单位作5—8分钟的汇报发言(同一年份同一标准级别的多个标准制(修)订项目,选择2个项目进行汇报),可播放PPT。汇报内容应围绕评价指标进行,标准研制项目还应介绍起草时征求意见的情况,标准化组织引进项目还应介绍组织成立和工作开展情况。项目申报时,未上报项目评价指标相关材料的,可在参加评审时补报(一式六份)。
3.评审内容主要为项目与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符合度,以及项目的技术标准水平或工作难度、投入程度、成果转化程度、应用推广程度、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和推动我市社会、经济、科技进步的作用影响等(具体评价指标见附件2)。
4.项目申报资料中,奖励申报单位与项目承担单位(如标准研制第一起草单位)不是完全一致而原先未提供证明或关系说明的,须完整提供(一式六份)。
本次评审委托杭州市标准化研究院组织。
市局标准化处联系人: 陈晓东 赵云云 电话:87152519
市标准化研究院联系人:胡勤燕 电话:85175809
附件:1.2014杭州市技术标准奖励(资助)项目评审计划
2.杭州市技术标准奖励(资助)项目评价指标
杭州市技术标准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4年7月25日